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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培训讲座之三募集篇

2017-08-04来源:

     
         2017年8月2日下午,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私募基金法律实务培训系列之三募集篇在律所会议室拉开序幕,由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邓晓华律师主持、青年律师余晓峰讲解,就大家关注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进行解读。捷讯律师事务所数十位律师齐聚一堂、讨论学习。
       从本次培训主要围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展开,该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实施,是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则,余晓峰律师围绕办法的总则、一般规定、特定对象的确定、私募基金推介、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 、自律管理等七个章节逐条进行细致、全面的解读,邓晓华律师结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上位法,并结合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对重要条款进行点评。
       培训结束后,不少年轻律师就私募基金业务的市场前景、政策及法律实务中的困惑虚心向邓晓华律师请教,邓晓华律师毫无保留的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针对年轻律师提出的在法律实务过程中对专业化极强的私募基金实务接触少、缺乏系统学习等问题,邓晓华律师表示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展开的系列法律实务培训会坚持不懈的进行下去,不仅为年轻律师提供学习的机会,也为年轻律师提供展示的平台,鼓励年轻律师多学多讲多思考,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中心会最大程度的为年轻律师及有实际需要的企业、基金公司等提供共同学习进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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