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捷讯律师再获当事人赠锦旗,我所杨士鑫、罗玉杰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赢得了当事人李某的高度赞誉,特赠“为民主持公道,维护法律尊严”锦旗以表感谢。 案件经过 此案中,李某因急需资金救治
查看全文>>2024年8月2日,重庆金牧锦扬律所事务所主任巫云德、冉光明、吴治香一行到访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开展交流学习座谈会,捷讯所党支部书记孙远强、主任张海琼、管委会主任祝自林、副主任廖成刚参与座谈交流。此次座谈会捷讯所与金牧锦扬同仁就律所管理、业务拓展、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而细致的讨论。 &
查看全文>>2024年8月1日下午,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了本月的月度会议。本次会议由律所管委会副主任廖成刚主持,会议涵盖三项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近期动态的通报,确保信息透明与及时传达;二是针对法律法规及政治动态的深入学习,以强化法治意识,紧跟政策导向;三是特别安排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向退役军人表达
查看全文>>收购方注意当前经济状况下,很多企业为节省开支,选择收购其他公司的设施设备、生产线等资产。此种涉及重大资产的处置与收购,很多企业仅仅把他看作一般的买卖,采取一般买卖的方式方法进行了交易,由此带来了相关风险,产生了一些争议。基于本人办案以及服务企业的经验,站在收购方的角度,特提出以下几
查看全文>>2024年7月19日下午,在新《公司法》正式施行的背景下,捷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孙远强律师联合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益讲座。本次讲座的主题聚焦于新《公司法》下股权架构的顶层设计,旨在帮助企业负责人、董事、高管及股东们深入了解新法变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投资风险。讲座
查看全文>>“先票后款”问题只要是公司之间的交易,就会存在“开票的问题”。市场交易之中,对于卖方、供货方、提供服务一方(以下统称为“收款方”)来说,经常遇到客户方(以下统称为“付款方”)的要求是先票后款、当月开票挂账下月25日之前付款等。问题一:开具发票不是收款方自己决定,一般需要收款方履行开票的前置程序:交货或
查看全文>>01 写在前面上一篇短文分享了“合同订立之必须关注的细节”(主要强调合同应面签问题),有朋友提出了“合同通过传真或者扫描的方式”对双方是否有效?另外,本人在服务顾问单位期间,经常也遇以下问题:1.本协议传真件或扫描件具有同样效力;2.协议甲方盖章后通过XXX邮箱发送给乙方,乙方盖章后回传;3
查看全文>>01 前言 公司/酒店/旅馆/餐厅承包经营,系目前一些酒店或酒店管理公司或餐厅采用的一种经营方式,旨在通过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利用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各自资源,激发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对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保障各自利益实现。 公司/酒店/旅馆/餐厅承包经营合同并非《民法
查看全文>>2024年7月10日下午,德感工业园成功举办了“津鹰讲坛”活动,此次活动在江津德感园区隆重举行。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彰芳律师受邀作为主讲嘉宾为与会的园区企业家们深入解析了新《公司法》的变革,来自园区五十多家企业高管出席了此次讲座。 讲座内容 易彰芳律师
查看全文>>01 写在前面上一篇短文分享了“合同订立之必须关注的细节”(主要强调合同应面签问题),有朋友提出了“合同通过传真或者扫描的方式”对双方是否有效?另外,本人在服务顾问单位期间,经常也遇以下问题:1.本协议传真件或扫描件具有同样效力;2.协议甲方盖章后通过XXX邮箱发送给乙方,乙方盖章后回传;3
查看全文>>合同订立之“必须关注的细节”合同订立的细节案例一 重庆某甲置业管理公司与自然人乙就甲所属的A门面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合同时,因乙不在重庆,甲置业公司将其盖章的租赁合同邮寄给了乙,乙“签订”后回寄了一份给甲,后双方发生争议,甲起诉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租金、违约金等,乙抗辩合同并非本人签订,公
查看全文>>2024年7月8日,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迎来了三位实习生,律所特别为本次入职三位实习生开展了温馨的实习生欢迎会,由律所管委会主任祝自林主持,党支部书记孙远强、管委会委员唐宏波等出席了本次欢迎会,并对入职的实习生表达了热烈的欢迎。 #01 实习生欢迎会 会议伊始,三位实习
查看全文>>新“公司法”下如何解决存量公司高额认缴注册资本的难题前言2013年《公司法》实行了完全的无限制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对资本缴纳首期出资比例和最长缴纳期限的限制。由于“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认缴持宽松态度,加之许多投资人(股东)并不知晓高额认缴注册资本的巨大风险,故在2013年开始,许多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出现
查看全文>>2024年7月5日,捷讯律师事务所于召开了七月份月度会议。本次会议由管委会主任祝自林主持,会议主要回顾律所六月业务案件情况及律所开展工作情况,新人入职介绍,分享六月新发布法律法规及经典案例,同时,开展了读书分享会和员工集体生日会。 张海琼主任寄语 会议伊始,律所主
查看全文>>